2016年1月25日 星期一

❤得到-法律-為什麼中國出不了福爾摩斯?

文章出處:為什麼中國出不了福爾摩斯?


為什麼英國就有福爾摩斯那樣的大偵探,但中國就沒有呢?
最近,公眾號大象公會有篇文章說了兩點原因。

第一點,中國的案子是公家管,英國的案子是私人管。
自古以來,中國辦案都是壟斷在官府手裡的,有時候還要逐級上報,最後由皇帝做決定,
斷案過程和老百姓根本沾不上邊。這種官府辦案傳統,
不可能出現福爾摩斯這樣的平民偵探。

但英國就不一樣了,一直到18世紀中期,英國都沒有“吃皇糧”的公安
要抓賊的時候,治安官敲個鐘,人人都是執法人員。
但工業革命之後,倫敦的犯罪分子越來越多,
只靠老百姓抓賊明顯不夠用了,所以英國設立了警察制度。
沒想到老百姓卻反對警察,他們覺得,警察能抓賊,也幫政府管自己。
於是,警方和犯罪分子鬥爭的時候,圍觀群眾甚至站在犯罪分子一邊。

為了緩和民眾的敵意,英國祇好對警員加以限制,他們必須罵不還口,
只要對方沒動手,就得堅持微笑服務。
為了避免意外,警察不能帶武器,只能徒手和犯罪分子搏鬥。

而且,英國還規定,普通人也能和警察一樣,破案並抓捕嫌疑人
在這種情況下,大家有困難就不找警察了,而是找那些專業的私家偵探。
像福爾摩斯這種偵探,不僅和警方討論案情,幫助出謀劃策,
抓捕人犯時還親自上陣,在破案的各個環節都發揮了警察的作用。

第二點,刑偵和刑訊的區別,也決定了中國沒法產生福爾摩斯。
英國法律和陪審團制度很完善,中世紀以來,這種制度就不承認刑訊逼供的合法性
因此,在法官和陪審團面前,
警察必須有充分的證據和推理過程,這樣法院才能確定嫌疑犯的罪行

中國古代審案都是刑訊逼供。
先定罪,再找證據,人證物證不重要,重要的是讓嫌疑犯親口認罪,簽字畫押。
在這種制度下,偵探在中國根本沒用。就算他擁有再多的科學知識和推理能力,
也比不過一個刑訊經驗豐富、知道下手輕重的衙役。


所以,中國出不了福爾摩斯這樣的大偵探。


本文源自:為什麼中國出不了福爾摩斯
撰稿:亞平寧
來源: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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