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0日 星期五

❤得到-企管-吳伯凡:“聰明”領導的四宗罪

吳伯凡:“聰明”領導的四宗罪

這條音頻說的是:不要做太“聰明”的領導。

最近,知名媒體人、“得到”訂閱專欄《伯凡日知錄》的作者吳伯凡,
在他的公眾號里分享了一篇文章。這篇文章的標題叫
《老闆,你很聰明,但我不想跟著你了》,
作者是美國最成功的企業明星教練之一馬歇爾·戈德史密斯。
文章說,作為一個領導者,“聰明”可能反而會是一種負資產。
吳伯凡對這篇文章做了解讀,還為我們總結了聰明老闆的“四宗罪”,
下面給你說說這“四宗罪”分別是什麼以及是怎麼回事。


第一宗罪:證明自己有多聰明。
聰明人很容易沾上一種癮,就是聰明癮。如果你從小就經常被誇聰明,
那麼,當你來到一個陌生場合的時候,就很可能產生這樣一種想法:
特別想讓別人見識到自己的聰明。而且,你越表現出來聰明,
外界就會越承認你的聰明,你的那個聰明癮就會越大。
最後,你可能什麼事都幹不了,整天只想著一件事情——證明自己有多聰明。

可問題在於,一旦你最大的興趣變成了證明自己有多聰明,
那些看上去顯示不出聰明的事就勾不起你的興趣了。
另外,通過點出別人有多愚蠢,自己有多聰明,對自己來說也沒什麼好處,什麼也學不到。
曾國藩有句話說:“人之大患,在於妄為人知。”
也就是說,不分場合,不看對象,不遺餘力地證明自己的聰明,
讓別人知道自己的價值,這是最大的禍患。無論是在官場上、商場上還是在職場上,
這都是最大的禍患,因為你會給自己不斷設置障礙。

原文的作者馬歇爾通過多次提問調查發現,很多聰明的人在跟別人交談的過程中,
幾乎有65%的時間都在或明或暗地顯示自己有多聰明。


第二宗罪:證明自己有多正確。
德魯克有一句名言:“很多的領導者,通過做正確的事情而成為了領導者,
也建立了一個有顯著成就的企業;但是一旦企業坐穩了位置,個人坐穩了位置以後,
他的慾望就開始潛滋暗長——也就是證明自己的正確性,而不再做正確的事。”

如果是不那麼聰明的人老要證明自己的正確性,
雖然可惡,但是吳伯凡認為危害性要小一些,因為明眼人都知道他做的是不正確的。
可如果你是一個聰明的人,過去老是做正確的事,也天天證明自己的正確,
大家就會漸漸覺得你是一個一貫正確的人,如果走到這一步的話,那就危險了。
因為你很可能在做一件錯誤的事情,但周圍的人都不覺得你是錯的。
就算偶爾有人發現了問題,
他們也會像《皇帝的新衣》裡大部分人一樣,不敢站起來批評你。


第三宗罪:我早知道了。
下屬及時發現了一個問題,或者有了一個新點子,興致勃勃地匯報給你,
你明明該說:“說得真好,我怎麼沒想到呢。”
可是有些領導就非要說“我早知道了”,
而且就算他根本不知道也要這樣說,因為這樣能顯得自己有尊嚴。

《從優秀到卓越》的作者吉姆·柯林斯說:
“卓越的領導有很多特點,其中有一個特點就是他習慣於說‘這個我不知道’”。
這好像是一個很小的細節,但是從這個細節裡頭,
能夠識別一個領導是不是夠合格、夠優秀。


第四宗罪:他們為什麼不能像我一樣?
有些領導是這樣的:下屬寫了一個方案,他馬上會問:“你有沒有想過另外一種方案呢?”
當他問一圈下屬之後,發現所有下屬都沒想到這個方案的時候,
他就會在心裡嘀咕——怎麼這麼蠢,為什麼他們不能跟我想到一塊兒去呢?
而且,很可能到最後他也不說自己的方案是什麼。這是聰明人常常犯的一個錯誤。

領導是幹什麼的?領導的責任永遠是讓別人去解決問題,而不是自己去解決問題。
柳傳志說,如果一個問題你能解決,你能做到100分,你的下屬只能做到80分的話,
你應該毫不猶豫地讓下屬去做,哪怕最後的結果是80分;
而如果你老是覺得自己能夠做到100分,你自己就做的話,
要嗎把自己累死,要嗎下屬的能力越來越差。作為一個領導者,你要激勵別人去做事情。

以上就是吳伯凡解讀的聰明領導的“四宗罪”,分別是:
證明自己有多聰明、證明自己有多正確、我早知道了和怪下屬不能像自己一樣聰明。
供你參考。



本文源自:公眾號“伯凡時間”(為什麼不要做個太“聰明”的領導?)
稿:張姍姍
轉載: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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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第一宗罪:證明自己有多聰明。
一旦你最大的興趣變成了證明自己有多聰明,
那些看上去顯示不出聰明的事就勾不起你的興趣了。

另外,通過點出別人有多愚蠢,自己有多聰明,對自己來說也沒什麼好處,什麼也學不到。
曾國藩有句話說:“人之大患,在於妄為人知。”
也就是說,不分場合,不看對象,不遺餘力地證明自己的聰明,
讓別人知道自己的價值,這是最大的禍患。無論是在官場上、商場上還是在職場上,
這都是最大的禍患,因為你會給自己不斷設置障礙。

第二宗罪:證明自己有多正確。
德魯克有一句名言:“很多的領導者,通過做正確的事情而成為了領導者,
也建立了一個有顯著成就的企業;但是一旦企業坐穩了位置,個人坐穩了位置以後,
他的慾望就開始潛滋暗長——也就是證明自己的正確性,而不再做正確的事。”
如果是不那麼聰明的人老要證明自己的正確性,
雖然可惡,但是吳伯凡認為危害性要小一些,因為明眼人都知道他做的是不正確的。
可如果你是一個聰明的人,過去老是做正確的事,也天天證明自己的正確,
大家就會漸漸覺得你是一個一貫正確的人,如果走到這一步的話,那就危險了。
因為你很可能在做一件錯誤的事情,但周圍的人都不覺得你是錯的。
就算偶爾有人發現了問題,
他們也會像《皇帝的新衣》裡大部分人一樣,不敢站起來批評你。


第三宗罪:我早知道了。
下屬及時發現了一個問題,或者有了一個新點子,興致勃勃地匯報給你,
你明明該說:“說得真好,我怎麼沒想到呢。”
可是有些領導就非要說“我早知道了”,
而且就算他根本不知道也要這樣說,因為這樣能顯得自己有尊嚴。
《從優秀到卓越》的作者吉姆·柯林斯說:
“卓越的領導有很多特點,其中有一個特點就是他習慣於說‘這個我不知道’”。
這好像是一個很小的細節,但是從這個細節裡頭,
能夠識別一個領導是不是夠合格、夠優秀。

第四宗罪:他們為什麼不能像我一樣?
有些領導是這樣的:下屬寫了一個方案,他馬上會問:“你有沒有想過另外一種方案呢?”
當他問一圈下屬之後,發現所有下屬都沒想到這個方案的時候,
他就會在心裡嘀咕——怎麼這麼蠢,為什麼他們不能跟我想到一塊兒去呢?
而且,很可能到最後他也不說自己的方案是什麼。這是聰明人常常犯的一個錯誤。
領導是幹什麼的?領導的責任永遠是讓別人去解決問題,而不是自己去解決問題。
柳傳志說,如果一個問題你能解決,你能做到100分,你的下屬只能做到80分的話,
你應該毫不猶豫地讓下屬去做,哪怕最後的結果是80分;
而如果你老是覺得自己能夠做到100分,你自己就做的話,
要嗎把自己累死,要嗎下屬的能力越來越差。作為一個領導者,你要激勵別人去做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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