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6日 星期一

❤得到-商業-吳伯凡:到底什麼是新零售

出處:吳伯凡:到底什麼是新零售

這條音頻我們來說一說,到底什麼才是新零售。

“新零售”這個概念是馬雲前段時間提出來的,他認為新零售是未來電商發展的方向。
但是到底什麼才是新零售,新零售對我們消費者來說又意味著什麼呢?
相信很多人都有這樣的疑問。最近,“得到”訂閱專欄《伯凡·日知錄》的作者吳伯凡,
在天津電視台世界經濟論壇特別節目《浪潮》當中,分享了他的看法。
這可能是目前對“新零售”這個概念最全面的解讀,我們一起來聽一聽他是怎麼說的。

先來說說,新零售的本質是什麼。吳伯凡認為,這裡有三個重點:
有記名消費、選擇成本更低,還有維權更容易。

什麼是“有記名消費”呢?
以前我們去商店裡買東西,買100次,商家只會說這人很面熟,
但他還是不知道關於我們的其他信息,這是無記名消費。
但今天,我們就算是買一卷衛生紙,只要是在網上買的,都是有記名消費的。
後台不僅會記錄我們的姓名和具體地址,還會形成一個關於我們長期消費的消費檔案。
所以,新零售是一種有踪跡、有檔案的消費。
這就意味著,買家和賣家會建立起一種新的關係,也就是買家在買東西的時候,
實際上是在向賣家匯報自己的種種信息,包括自己沒有意識到的信息,比如消費偏好等等。

其次,我們的選擇成本會越來越低
過去我們如果想貨比三家就要跑三個地方,時間成本很高。
但今天我們只要在網上選一個商品品類,
那麼全世界幾乎所有的品牌都會呈現在眼前,我們可以直接比對它們的品質和價格。
所以說,新零售也意味著消費者的比較成本、選擇成本就變得非常低。

第三點,新零售還意味著消費者的維權成本會變低
過去我們買完東西之後,如果發現自己上當了,往往都是吃啞巴虧。
但今天如果我們買到了不滿意的產品,可以把信息反饋回去,給商家打差評。
當差評有一定量之後,對賣家來說就是一筆巨大的負資產。

總結一下, 吳伯凡認為,對消費者來說,新零售的本質就是選擇成本更低、
維權更容易的有記名消費。


那麼面對新零售,線下的實體店該怎麼辦呢?
 B2C我們都知道,是從企業到消費者,但是吳伯凡覺得,線下實體店的生存之道得反過來,
也就是C2B,把消費者的需求反映到生產的那一端。他舉了一個711便利店的例子。
吳伯凡發現,同樣是711賣的宮爆雞丁,
天津店的宮爆雞丁用的是黃瓜丁,而北京店用的是芹菜丁。
這是因為,711會根據不同地區分店的銷售情況,來調整自己的產品。
剛開始的時候,可能天津既有芹菜丁也有黃瓜丁,
但是他們發現天津人的口味普遍喜歡吃黃瓜丁。
利用互聯網的數據技術,根據消費者的數據調整產品,這就是711發展的秘訣。

既然提到了711便利店,吳伯凡也說了說他比較看好的兩種零售模式。
第一種就是像711這樣的,能解決消費者即時消費需求的便利店。
百貨公司現在倒閉得非常厲害,因為它只能提供“賣產品”這樣一種功能,
但是它的產品又不是時效性那麼強的,我今天去還是明天去,差別不是很大。
但是便利店不一樣,它解決的是即時需求:就是現在,我需要的東西它能夠提供給我。

另一種零售模式呢,是那種提供產品、服務和體驗的綜合零售模式,
它會拿體驗和服務來拉動產品銷售。比如說有的書店,它賣書本身是不掙錢的。
因為網上書店又不需要房租,如果你租一個實體門店的話,其實是在給房主打工。

但是亞馬遜和噹噹重新開起來的實體書店,和之前的書店是完全不一樣的。
因為亞馬遜重新定義了實體店,它不僅提供產品,還要提供服務和體驗。
比如說提供社區氛圍,喜歡讀書的人在線上交流之後,
就要到線下來聚會,那麼聚會的地點就選在了實體書店。
再比如說,它可能提供跟書籍相關性很強的產品,喜歡讀書的人,
往往還會買書店裡的各種小玩意兒。
甚至用戶可以在網上下單後再到實體店取貨,書店可以成為物流中心。

關於線上好還是線下好的爭論一直都有,但是在吳伯凡看來,
這兩種方式對零售來說,不一定一個增加,另一個就得減少。
有時候它們是一個相互協同、相互催生的過程。

以上就是吳伯凡對“新零售”的解讀,供你參考。



本文源自:吳伯凡在天津電視台世界經濟論壇特別節目《浪潮》第一季第六期《新零售,誰會打敗誰》的分享
稿:路遙知馬厲
轉載: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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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新零售的本質是什麼。這裡有三個重點:有記名消費、選擇成本更低,還有維權更容易。
1. 記名消費
 以前我們去商店裡買東西,買100次,商家只會說這人很面熟,
 但他還是不知道關於我們的其他信息,這是無記名消費。
 但今天,我們就算是買一卷衛生紙,只要是在網上買的,都是有記名消費的。
 後台不僅會記錄我們的姓名和具體地址,還會形成一個關於我們長期消費的消費檔案。
 所以,新零售是一種有踪跡、有檔案的消費。
 這就意味著,買家和賣家會建立起一種新的關係,也就是買家在買東西的時候,
 實際上是在向賣家匯報自己的種種信息,

 包括自己沒有意識到的信息,比如消費偏好等等。
2. 選擇成本會越來越低
 過去我們如果想貨比三家就要跑三個地方,時間成本很高。
 但今天我們只要在網上選一個商品品類,
 那麼全世界幾乎所有的品牌都會呈現在眼前,我們可以直接比對它們的品質和價格。
 所以說,新零售也意味著消費者的比較成本、選擇成本就變得非常低。
3. 消費者的維權成本會變低
 過去我們買完東西之後,如果發現自己上當了,往往都是吃啞巴虧。
 但今天如果我們買到了不滿意的產品,可以把信息反饋回去,給商家打差評。
 當差評有一定量之後,對賣家來說就是一筆巨大的負資產。
比較看好的兩種零售模式。
1. 像711這樣的,能解決消費者即時消費需求的便利店
 百貨公司現在倒閉得非常厲害,因為它只能提供“賣產品”這樣一種功能,
 但是它的產品又不是時效性那麼強的,我今天去還是明天去,差別不是很大。
 但是便利店不一樣,它解決的是即時需求:就是現在,我需要的東西它能夠提供給我。
2. 是那種提供產品、服務和體驗的綜合零售模式
 它會拿體驗和服務來拉動產品銷售。比如說有的書店,它賣書本身是不掙錢的。
 因為網上書店又不需要房租,如果你租一個實體門店的話,其實是在給房主打工。
 但是亞馬遜和噹噹重新開起來的實體書店,和之前的書店是完全不一樣的。
 因為亞馬遜重新定義了實體店,它不僅提供產品,還要提供服務和體驗。
 比如說提供社區氛圍,喜歡讀書的人在線上交流之後,
 就要到線下來聚會,那麼聚會的地點就選在了實體書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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