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6日 星期二

❤內參-科技-人人都應該知道的6大技術定律

出處:人人都應該知道的6大技術定律


如今,技術進步給人們的生活帶來了極大的便利,但與此同時,
人們也在擔心技術會失控,會威脅人類的發展,
比如,很多人擔心人工智能某天會取代人類。“華爾街日報“科技專欄作家
克里斯托弗·米姆斯(Christopher Mims)寫了一篇文章,
介紹了歷史學家梅爾文·克蘭茲伯格(Melvin Kranzberg)在30年前提出的6條定律,
它們經常被用來解釋技術的力量和普及帶給人類的不安。

米姆斯說,雖然這6條定律提出有一段時間了,但卻能完美解釋如今這個被技術包圍的時代。
而且,米姆斯發現,當今社會的大多數創新人士,
也就是那些創建了各種顛覆性服務和工具的人,同樣不是很了解這6條定律。
所以他覺得回顧這6條定律很有必要。


第一條定律是,技術不是好的,也不是壞的,但也不是中立的。
這是克蘭茲伯格提出的最重要的一條定律。
克蘭茲伯格發現,某個技術的影響取決於其對應的地理和文化環境,
這意味著某個技術往往既是好的,又是壞的。
比如,雖然殺蟲劑“滴滴涕”有可能致癌,
但是作為一種廉價而有效的瘧疾預防手段, DDT拯救了數十萬印度人的生命。
今天也有同樣的例子,比如臉書,既能給患有罕見病患兒的父母帶來一線希望
(許多罕見病患者及其家屬會在實上尋找相似情況的人),
又可能變成助長政治極端群體的工具。所以,一種技術的好壞,
和我們在什麼環境下使用這種技術有關,它取決於環境的好壞。
這就引出了一個很多科技公司都不願意面對的問題:
科技給了他們巨大的力量,但同時他們也有義務考慮自己產品會造成怎樣的影響。


第二條定律是,發明是需求之母。這似乎和我們過去的理解不太一樣。
這句話的意思是,“每一項技術都需要通過額外的技術進步,才能完全發揮效果。”
比如,智能手機的發明,帶來了對其他技術源源不斷的需求,
小到手機殼的發明,大到5G無線技術的發展。


第三條定律是,技術都是成套出現的,單一技術需要搭配其他技術。
這個定律是說,要理解一整套技術的任何一個部分,
需要觀察它對其它組成部分的依賴程度,包括這一技術的基本運作原理。
比如,鋼鐵,石油和鐵路是主導19世紀和20世紀初的技術組合。
而在今天,互聯網,手機和無線網絡是改變21世紀技術組合。

第四條定律是,儘管在很多公共問題中,技術可能是主要因素,
但在制定技術政策時,非技術因素占主導地位。
歷史學家羅伯特·波斯特(Robert C. Post)就指出:
人們覺得技術有某種內在的力量,事實並非如此。
技術必須要由政治力量,文化力量或者某種其它的東西激發出來。
比如,前不久美國國會宣布,計劃強制要求谷歌,臉書等互聯網公司像電視,
廣播等傳統媒體一樣,披露都有誰花錢購買了它們的政治廣告服務。
文章說,此前對互聯網廣告監管時,之所以沒有要求披露這部分內容,
不是因為技術原因,而是因為之前在監管這一類新媒體時,監管機構的做法比較寬容。
所以,從更廣泛的層面來說,立法機構開始對隱私,數據透明度,國家安全,
科技行業反壟斷等問題越來越感興趣,這種轉變更多是我們文化的轉變,而不是技術本身。

第五條定律是,歷史相關性是普遍存在的,但技術的歷史相關性是最強的
文章說,冷戰推動了核武器和導彈的研發,
而這反過來又推動了防禦戰爭的通訊系統的發展,隨後才有了計算機網絡的發展完善,
最終變成了今天的互聯網。但這意味著我們要將現代世界的形成歸功於冷戰嗎?
又或者說,冷戰是由美國和前蘇聯的技術發展引起的嗎?

第六條定律是,技術是人本身的一種活動
蘋果CEO庫克在麻省理工大學2017年年畢業典禮上說:
“技術可以成就偉大,但是技術並不想做什麼偉大的事情 - 它不想做任何事情。“
庫克指出,這裡的關鍵在於,儘管技術有很大的威力,但如何使用技術卻取決於我們。
由於技術是通過企業進行普及的,所以企業就要考慮自己的行動會帶來哪些影響,
以及如何從中獲利。比如,庫克曾經好幾次宣稱蘋果公司會保護用戶的數據,
谷歌最近也開展了反歧視措施,防止它的人工智能技術變得種族歧視。
當企業沒這麼做的時候,監管部門,媒體和公眾就要替企業考慮這些問題。


以上就是歷史學家克蘭茲伯格提出的6條技術定律,希望對你理解技術有幫助。


本期文章內容參考來源:“每個人都應該知道的六大技術法”,
見“華爾街日報”網站;“每個人都該知道的6大科技定律”,見於公眾號“華爾街日報·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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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6條定律經常被用來解釋技術的力量和普及帶給人類的不安
1. 技術不是好的,也不是壞的,但也不是中立的
 某個技術的影響取決於其對應的地理和文化環境,
 這意味著某個技術往往既是好的,又是壞的。
 比如,雖然殺蟲劑“滴滴涕”有可能致癌,
 但是作為一種廉價而有效的瘧疾預防手段, DDT拯救了數十萬印度人的生命。
2. 發明是需求之母
 每一項技術都需要通過額外的技術進步,才能完全發揮效果。
 比如,智能手機的發明,帶來了對其他技術源源不斷的需求,
 小到手機殼的發明,大到5G無線技術的發展。
3. 技術都是成套出現的,單一技術需要搭配其他技術
 要理解一整套技術的任何一個部分,
 需要觀察它對其它組成部分的依賴程度,包括這一技術的基本運作原理。
 比如,鋼鐵,石油和鐵路是主導19世紀和20世紀初的技術組合。
 而在今天,互聯網,手機和無線網絡是改變21世紀技術組合。
4. 制定技術政策時,非技術因素占主導地位
 比如,前不久美國國會宣布,計劃強制要求谷歌,臉書等互聯網公司像電視,
 廣播等傳統媒體一樣,披露都有誰花錢購買了它們的政治廣告服務。
 之所以沒有要求披露這部分內容,不是因為技術原因,
 而是因為之前在監管這一類新媒體時,監管機構的做法比較寬容。
 所以,從更廣泛的層面來說,立法機構開始對隱私,數據透明度,國家安全,
 科技行業反壟斷等問題越來越感興趣,
 這種轉變更多是我們文化的轉變,而不是技術本身。
5. 歷史相關性是普遍存在的,但技術的歷史相關性是最強的(非因果性)
 冷戰推動了核武器和導彈的研發,
 而這反過來又推動了防禦戰爭的通訊系統的發展,隨後才有了計算機網絡的發展完善,
 最終變成了今天的互聯網。但這意味著我們要將現代世界的形成歸功於冷戰嗎?
 又或者說,冷戰是由美國和前蘇聯的技術發展引起的嗎?
6. 技術是人本身的一種活動
 蘋果CEO庫克在麻省理工大學2017年年畢業典禮上說:
 “技術可以成就偉大,但是技術並不想做什麼偉大的事情 - 它不想做任何事情。“
 庫克指出,這裡的關鍵在於,儘管技術有很大的威力,但如何使用技術卻取決於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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