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6日 星期五

❤得到-商業-宋代出版商如何打擊盜版

文章出處:宋代出版商如何打擊盜版


這條音頻給你說一說,宋代的出版商是怎麼保護版權的。

版權保護一直是讓現代人頭疼的問題。可是你知道嗎?
早在1000多年前的宋朝,人們就在這件事上費盡心思了。
最近,文史作家劉黎平發表了一篇文章,裡面談到了宋代人如何保護版權,說給你聽聽。


要說宋朝的版權保護,先得說說宋代的出版業。
咱們知道,
刷術出現之前,想要看書都得靠手抄,別提多麻煩了,那時候盜版自然也就不成為問題。
可到了宋代的時候,印刷術成熟了,以印刷為基礎的出版行業也就跟著繁榮起來。
宋代的出版商叫書坊,它既是書的生產車間,又是書的銷售門店,
一個書坊基本上可以實現自產自銷,生意別提多紅火了。
宋代的大文豪蘇東坡的文章裡就記載,
當時市面上有印“諸子百家”的,每天的印刷量達到上萬頁。
因為宋代人在技術上的突破,市面上的書種類多價格還便宜,出版行業那是相當的繁榮。

一個市場越繁榮,競爭也就越厲害,宋朝的出版商們不僅要互相競爭,
還得跟盜版行為做鬥爭。怎麼才能保護自己的版權並且給消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呢?
宋代的出版商們腦洞大開,想出了很多方法,總結下來一共有這麼幾條:


第一,給書加一個“二維碼”,就是在書上做一個標記,
不過宋朝人管這個“二維碼”叫“坊號牌記”,
就是把出版商的名稱和地址印在書的末尾或者目錄的結尾
有時候還寫上印刷出版的時間,消費者在拿到書的時候,
只需要用眼睛一掃,就能知道書的大概信息。


第二,在書尾加上一段告白
有時候為了吸引顧客,
出版商們會在書上寫一段告白,它的信息量更大,感情色彩也更濃。
比如,明末的大才子錢謙益有一次在翻看宋版書的時候,
就發現一段五十字的告白,大概的意思是:
我們榮六郎出版公司以前在東京相國寺的東面,
因為大宋南渡,現在搬遷到臨安府的瓦南街東,繼續開印賣書。
請各位放心,我們印刷的書仍然是東京的版本,保證質量,請親愛的讀者多多關照。
這短短的幾行字,就把家國的興衰和行業的發展都寫了進來,
難怪大才子錢謙益看過之後淚流滿面,這段告白文字的營銷效果可想而知。


第三,向官府申請版權註冊
咱們舉個例子,在南宋時候的四川,
一家叫“眉山程舍人”的出版公司印了一套《東都事略》,它的書頁上有一行字:
眉山程舍人宅刊行,已申上司,不許覆板。
意思就是:這套書是由眉山程舍人公司出版發行,
已經向有關部門申請版權保護了,嚴禁盜版印刷發行。由此可見,在宋代的時候,
通過申請版權註冊得到官方承認來保護自己權利的這種行業狀態,就已經非常成熟了


第四,委託官府出面發表聲明
出版商們還會請官府出面給自己站台。
比如,在南宋理宗年間,官府為保護合法出版機構的正當權益,
就專門為一家公司發布了一個公告,大概的意思是,
市面上的《方輿勝覽》、《四六寶苑》這兩本書,
是吳吉先生的“祝太傅”公司出版發行的,他為出版這兩本書花了大量的時間和金錢。
現在他已經在官府註冊版權了,如果有人敢非法出版,
那麼他們有權利請官府出面毀壞盜版,並且還要追究盜版者的違法行為。
為了達到廣而告之的效果,官府還會把聲明貼在各地的交通要道上。

所以咱們看,宋代出版商的版權意識就已經相當明確了,
而且也有官方的支持和法律上的保護。對於打擊盜版行為,也有具體可行的步驟。
根據這些信息來看,宋朝人的出版發行業,還真的是相當完備了。

本文源自:廣州日報(宋代出版商如何打擊盜版?)
稿:張欣浩
轉載: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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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要說宋朝的版權保護,先得說說宋代的出版業。

印刷術出現之前,想要看書都得靠手抄,別提多麻煩了,那時候盜版自然也就不成為問題。
可到了宋代的時候,印刷術成熟了,以印刷為基礎的出版行業也就跟著繁榮起來。
宋代的出版商叫書坊,它既是書的生產車間,又是書的銷售門店,
一個書坊基本上可以實現自產自銷,生意別提多紅火了。
宋代的大文豪蘇東坡的文章裡就記載,
當時市面上有印“諸子百家”的,每天的印刷量達到上萬頁。
因為宋代人在技術上的突破,市面上的書種類多價格還便宜,出版行業那是相當的繁榮。
一個市場越繁榮,競爭也就越厲害,
宋朝的出版商們不僅要互相競爭,還得跟盜版行為做鬥爭。
他們想出的方法,總結有4種:
1. 給書加一個“二維碼”
 就是把出版商的名稱和地址印在書的末尾或者目錄的結尾
2. 在書尾加上一段告白
 比如,明末的大才子錢謙益有一次在翻看宋版書的時候,
 就發現一段五十字的告白,大概的意思是:
 我們榮六郎出版公司以前在東京相國寺的東面,
 因為大宋南渡,現在搬遷到臨安府的瓦南街東,繼續開印賣書。
 請各位放心,我們印刷的書仍然是東京的版本,保證質量,請親愛的讀者多多關照。
 這短短的幾行字,就把家國的興衰和行業的發展都寫了進來,
 難怪大才子錢謙益看過之後淚流滿面,這段告白文字的營銷效果可想而知。
3. 向官府申請版權註冊
 家叫“眉山程舍人”的出版公司印了一套《東都事略》,它的書頁上有一行字:
 眉山程舍人宅刊行,已申上司,不許覆板。
 意思就是:這套書是由眉山程舍人公司出版發行,
 已經向有關部門申請版權保護了,嚴禁盜版印刷發行。由此可見,在宋代的時候,
 通過申請版權註冊得到官方承認來保護自己權利的這種行業狀態,就已經非常成熟了。
4. 委託官府出面發表聲明
 比如,在南宋理宗年間,官府為保護合法出版機構的正當權益,
 就專門為一家公司發布了一個公告,大概的意思是,
 市面上的《方輿勝覽》、《四六寶苑》這兩本書,
 是吳吉先生的“祝太傅”公司出版發行的,他為出版這兩本書花了大量的時間和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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