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1日 星期二

❤得到-經濟-王爍解讀諾貝爾經濟學獎

文章出處:王爍解讀諾貝爾經濟學獎


2016年的諾貝爾經濟學獎公佈了,頒給了兩位契約理論大師,
一位是哈佛大學教授奧利弗·哈特,另一位是麻省理工學院教授本特·霍姆斯特姆。

先說說霍姆斯特姆。霍姆斯特姆1949年出生於芬蘭赫爾辛基,
1978年獲得斯坦福大學博士學位,現在麻省理工學院任教。
 20世紀70年代後期,霍姆斯特姆證明,
委託人應該給代理人設計出最優合約,因為代理人的部分行為是沒辦法觀察到的。
霍姆斯特姆提出的原則告訴我們,設計合約的時候,
應該把代理人的報酬和他的業績聯繫起來。
後來霍姆斯特姆把這個理論應用到了更多的現實場景中,
比如,僱員不僅能獲得報酬,還有升遷的機會;
再比如,代理人同時完成很多件工作,但委託人只能看到他業績的某些方面。

你可能不會覺得這個理論有多厲害,因為今天無數企業都在用這個理論來設計激勵機制,
它已經是商界的基礎設施了。你越是感受不到它,它就越重要。


再說哈特。哈特今年68歲,生於倫敦,
先後就讀於倫敦大學學院、劍橋大學、華威大學,1974年在普林斯頓大學獲博士學位,
從1993年開始,一直任教於哈佛大學。哈特的貢獻主要在“不完備合約”這個領域。
什麼叫不完備合約呢?因為我們沒辦法事先界定一個合約的所有可能結果,
所以不完備合約理論強調控制權的最優分配,
也就是說,合約的哪一方在什麼情境下有權作出決定。

哈特的貢獻主要有三個。

第一是建立了剩餘索取權
意思就是說,既然合約不可能完備,履行的時候就總會有說不清的地方,
這時候要想避免雙方打架,就要有另一個約定:
那就是一旦發生了合約當中沒有界定的情況,
決定權就要交給其中一方,這就是剩餘索取權。
一般來說,剩餘索取權屬於談判中更有權力的一方,
也就是說,誰有更多的資產、更多的話語權,誰就能在合約沒說明白的事上佔據主導權。

第二個貢獻是關於企業併購的
我們都知道,很多企業併購事實上是摧毀價值的。
什麼時候併購是有效率的,什麼時候是無效率的呢?這就取決於合併的收益和成本了
在哈特看來,這跟收購和被收購者事前的投資有關。
對於收購方來說,
為了控制剩餘索取權,他就會有意地增加某一類的資產投資這就是合併過程的收益;
對於被收購者來說,因為反正都要被收購了,肯定就會減少投資。
這些減少的投資就是合併的成本。當成本大於收益的時候,收購就沒有意義了。

第三個貢獻是關於公司融資的
公司金融的奠基理論認為,
在特定情況下,如果公司用股權或者債權融資,公司的價值是不會受到影響的。
但是實際上,這些假設很難成立,因為信息不透明,交易有成本。
那公司到底應該如何選擇融資方法呢?
哈特認為,由於公司的所有者無法完全了解管理層的行為,
比如說,你怎麼知道國企管理層沒有監守自盜呢?
所以,在股權和債權融資中,
應該盡可能選擇對管理層有硬約束的那種,也就是債權融資——
做砸了就破產,同生死,共存亡。


此外,不完備合約理論應用十分廣泛,甚至對金融危機也有啟發,
比如,霍姆斯特姆寫過一篇很有影響的論文,為金融危機前的道德風險提供了框架。
之前的研究者認為,關於銀行擠兌,
如果政府不再提供存款保險,或者停止對銀行的資金援助,後果是非常嚴重的。
銀行擠兌不僅會嚇壞儲戶,還會干擾生產。想要阻止一個經濟體的產出下滑,存款保險和短期資金援助都是必需的。
問題是,道德風險怎麼辦?
就是說,如果已經知道政府要出手援助,銀行有可能不負責任地放貸,從而增加風險。
在霍姆斯特姆的模型中,如果銀行投資風險項目的時候,
自己也承擔部分風險,就能克服或者減少道德風險問題。

以上就是王爍對於2016年諾貝爾經濟學獎的解讀,希望對您有啟發。

特約撰稿:王爍
講述:鄭磊
轉載: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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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霍姆斯特姆提出的原則告訴我們,

設計合約的時候,應該把代理人的報酬和他的業績聯繫起來
你可能不會覺得這個理論有多厲害,

因為今天無數企業都在用這個理論來設計激勵機制,
它已經是商界的基礎設施了。你越是感受不到它,它就越重要。

哈特的貢獻主要在“不完備合約”這個領域。
什麼叫不完備合約呢?因為我們沒辦法事先界定一個合約的所有可能結果,
所以不完備合約理論強調控制權的最優分配,
也就是說,合約的哪一方在什麼情境下有權作出決定。
哈特的貢獻主要有三個。
1. 建立剩餘索取權
 既然合約不可能完備,履行的時候就總會有說不清的地方,
 這時候要想避免雙方打架,就要有另一個約定:
 那就是一旦發生了合約當中沒有界定的情況,
 決定權就要交給其中一方,這就是剩餘索取權。
 誰有更多的資產、更多的話語權,誰就能在合約沒說明白的事上佔據主導權。
2. 關於企業併購
 什麼時候併購是有效率的,什麼時候是無效率的呢?取決於合併的收益和成本了。
 對於收購方來說,為了控制剩餘索取權,
 他就會有意地增加某一類的資產投資這就是合併過程的收益;
 對於被收購者來說,因為反正都要被收購了,肯定就會減少投資。
 這些減少的投資就是合併的成本。當成本大於收益的時候,收購就沒有意義了。
3. 關於公司融資
 公司金融的奠基理論認為,
 在特定情況下,如果公司用股權或者債權融資,公司的價值是不會受到影響的。
 但是實際上,這些假設很難成立,因為信息不透明,交易有成本。
 那公司到底應該如何選擇融資方法呢?
 哈特認為,由於公司的所有者無法完全了解管理層的行為,
 比如說,你怎麼知道國企管理層沒有監守自盜呢?
 所以,在股權和債權融資中,
 就應該盡可能選擇對管理層有硬約束的那種,也就是債權融資——
 做砸了就破產,同生死,共存亡。
此外,不完備合約理論應用十分廣泛,甚至對金融危機也有啟發,
比如,霍姆斯特姆寫過一篇很有影響的論文,為金融危機前的道德風險提供了框架。
如果銀行已經知道政府要出手援助,有可能不負責任地放貸,從而增加風險。
在霍姆斯特姆的模型中,如果銀行投資風險項目的時候,
自己也承擔部分風險,就能克服或者減少道德風險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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