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出處:中國企業要創新,不能學以色列
創新是這個時代的趨勢。近幾年,好多企業家去以色列參觀,
學習人家的企業是怎麼創新的。但是戰略諮詢專家王煜全認為:
以色列的發展模式並不適合中國,建議我們不要盲目地學習以色列。為啥這麼說呢?
王煜全從三個方面分析了以色列的模式。
第一,以色列國土面積小,市場小,不利於大公司的成長。
舉個例子,台灣互聯網公司的用戶體驗,在很多細節上都比大陸的互聯網公司做得好。
但是台灣的公司做不大,因為沒那麼大的用戶需求。
但是,大陸的企業恰恰從根本上解決了用戶需求。
舉個例子,阿里巴巴成為互聯網界的巨頭,是因為它形成了一套信用保障系統。
它有支付寶,保證了用戶收到貨以後再決定要不要付款,讓每個商家都可以積累信用,
也讓買家根據這個信用來決定該買誰的貨。這樣的成就只有在大市場裡才能實現。
市場小、國家小就是先天的劣勢。
第二,以色列大多數的創新企業沒有持續經營,都賣掉換錢了。
在以色列,創新企業比傳統企業更賺錢,但是,一旦是為了賺錢,很多事情的性質就變了。
比如:Waze是一家通過收集每個人的交通情況來判斷路況的企業,
但它僅僅因為谷歌的收購價非常高就給賣掉了。
同樣是創新公司,美國就有很多公司不願意被收購,
比如“閱後即焚”照片社交APP Snapchat等,創始人有理想,價格再高也不賣。
你看,如果一定要學習以色列的話,
我們國內就得形成類似的逐利機制,科技轉換成產品之後,要有一個交易市場。
這必須得有大量的可以被轉化的科技,以及完善的知識產權保護機制,才能形成交易。
但是現階段,我們的基礎科研水平不夠,轉化效率又不高,不可能形成有效市場。
這一點也沒法學。
第三,以色列面對著一個“一缺三”的局面,啥意思呢?
創新是一個完整的生態,要具備四點:第一科技實力,第二產品轉化,
第三大規模生產,第四全球化。
在這幾個環節裡,像美國這樣創新文化比較成熟的大國,往往也是三缺一的局面。
美國有先進的科技,有產品轉化機制,
唯獨缺少大規模生產製造的能力,所以他們有大量的合作是外包的。
舉個例子:美國一家航天飛行器公司,只有110個員工,
卻能做出航天飛機這麼複雜的產品,就是因為很多任務交給了外包企業。
再說回以色列這個“一缺三”。
雖然科研水平很高,但是產品轉化能力、全球市場和製造業都不強。
以色列擅長做成單項冠軍,並不擅長複雜協作。
但是,現在的科技創新門檻越來越高,意味著協同研發的需求越來越多。
但是以色列企業的協同研發能力並不夠好,
所以它的企業更多是把創新技術和產品賣掉,而不是自己做大。
既然不能學習以色列,應該學誰呢?
王煜全認為,應該學美國的技術轉化機制,把先進的科學技術轉化成產品。
那中國企業目前要解決什麼問題呢?王煜全認為,當務之急是和國際標準的接口問題。
舉個例子:王煜全投資了很多美國科技企業,
但把它們帶到中國之後卻發現,看上去雙方的需求互相匹配,
但是真坐到一起,就說不到一塊去。
比如:在商業合作層面,美國人說怎樣才能保護知識產權,中國人說我很有錢;
美國人問怎樣才能放心地在中國銷售,不被抄襲和侵權,中國人說我們的渠道很強大。
經常會有這樣驢唇不對馬嘴的情況出現。
王煜全也建議:
中國企業家不要有暴發戶的心態,要懂得錢不是萬能的,協作才是本質的道理。
這樣我們才能和世界上最先進的科技結合,把科技轉化成產品,
在整個創新生態環境裡佔據最重要的環節。
本文源自:微信公眾號“羅輯思維”(中國為什麼不能學以色列)
稿:安迪
轉載:得到
創新是這個時代的趨勢。近幾年,好多企業家去以色列參觀,
學習人家的企業是怎麼創新的。但是戰略諮詢專家王煜全認為:
以色列的發展模式並不適合中國,建議我們不要盲目地學習以色列。為啥這麼說呢?
王煜全從三個方面分析了以色列的模式。
第一,以色列國土面積小,市場小,不利於大公司的成長。
舉個例子,台灣互聯網公司的用戶體驗,在很多細節上都比大陸的互聯網公司做得好。
但是台灣的公司做不大,因為沒那麼大的用戶需求。
但是,大陸的企業恰恰從根本上解決了用戶需求。
舉個例子,阿里巴巴成為互聯網界的巨頭,是因為它形成了一套信用保障系統。
它有支付寶,保證了用戶收到貨以後再決定要不要付款,讓每個商家都可以積累信用,
也讓買家根據這個信用來決定該買誰的貨。這樣的成就只有在大市場裡才能實現。
市場小、國家小就是先天的劣勢。
第二,以色列大多數的創新企業沒有持續經營,都賣掉換錢了。
在以色列,創新企業比傳統企業更賺錢,但是,一旦是為了賺錢,很多事情的性質就變了。
比如:Waze是一家通過收集每個人的交通情況來判斷路況的企業,
但它僅僅因為谷歌的收購價非常高就給賣掉了。
同樣是創新公司,美國就有很多公司不願意被收購,
比如“閱後即焚”照片社交APP Snapchat等,創始人有理想,價格再高也不賣。
你看,如果一定要學習以色列的話,
我們國內就得形成類似的逐利機制,科技轉換成產品之後,要有一個交易市場。
這必須得有大量的可以被轉化的科技,以及完善的知識產權保護機制,才能形成交易。
但是現階段,我們的基礎科研水平不夠,轉化效率又不高,不可能形成有效市場。
這一點也沒法學。
第三,以色列面對著一個“一缺三”的局面,啥意思呢?
創新是一個完整的生態,要具備四點:第一科技實力,第二產品轉化,
第三大規模生產,第四全球化。
在這幾個環節裡,像美國這樣創新文化比較成熟的大國,往往也是三缺一的局面。
美國有先進的科技,有產品轉化機制,
唯獨缺少大規模生產製造的能力,所以他們有大量的合作是外包的。
舉個例子:美國一家航天飛行器公司,只有110個員工,
卻能做出航天飛機這麼複雜的產品,就是因為很多任務交給了外包企業。
再說回以色列這個“一缺三”。
雖然科研水平很高,但是產品轉化能力、全球市場和製造業都不強。
以色列擅長做成單項冠軍,並不擅長複雜協作。
但是,現在的科技創新門檻越來越高,意味著協同研發的需求越來越多。
但是以色列企業的協同研發能力並不夠好,
所以它的企業更多是把創新技術和產品賣掉,而不是自己做大。
既然不能學習以色列,應該學誰呢?
王煜全認為,應該學美國的技術轉化機制,把先進的科學技術轉化成產品。
那中國企業目前要解決什麼問題呢?王煜全認為,當務之急是和國際標準的接口問題。
舉個例子:王煜全投資了很多美國科技企業,
但把它們帶到中國之後卻發現,看上去雙方的需求互相匹配,
但是真坐到一起,就說不到一塊去。
比如:在商業合作層面,美國人說怎樣才能保護知識產權,中國人說我很有錢;
美國人問怎樣才能放心地在中國銷售,不被抄襲和侵權,中國人說我們的渠道很強大。
經常會有這樣驢唇不對馬嘴的情況出現。
王煜全也建議:
中國企業家不要有暴發戶的心態,要懂得錢不是萬能的,協作才是本質的道理。
這樣我們才能和世界上最先進的科技結合,把科技轉化成產品,
在整個創新生態環境裡佔據最重要的環節。
本文源自:微信公眾號“羅輯思維”(中國為什麼不能學以色列)
稿:安迪
轉載: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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