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出處:薛兆豐:拿什麼治理網絡平台
這個時代網絡平台越來越多,政府如果直接出來管理這些平台上的個體,
就會面對無數的麻煩和衝突。那平台究竟應該怎麼管?網規應該怎麼制定呢?
經濟學家薛兆豐發表了一篇文章,談了網絡平台治理應該遵循的3個規律。
第一個規律,平台治理應該是多中心的。
薛兆豐認為
動態的、多中心的、而且是多方共同參與的平台規則體系,才是值得追求的目標。
比如說,隨著淘寶平台上交易量的暴漲,
產生的糾紛就不可能再用“自上而下”的方式來解決了。
因為不同品類的交易,會涉及到不同的交易規則、不同的信息細節,自上而下很難解決。
合理的解決辦法應該是遵循“自下而上”的思路。
招募來自不同階層的陪審員,對糾紛進行多中心的處理。
根據這個思路,淘寶推出了“淘寶判定中心”,
就是請網上的志願者組成陪審團,對網上的糾紛進行判定。
目前很多網絡平台,也逐步出現了多中心的治理方式。
比如說,以社交為核心的微信和微博;
以版權處理為核心的樂視和愛奇藝;
以撮合為核心的滴滴和優步,都在用上面說的這種多中心化的方法來治理平台。
所以,如果平台上人群比較複雜,多中心化的方式是一個治理的好手段。
第二個規律是,有效監管應該分層。
什麼叫有效監管分層呢?舉個例子,2015年交通部規定,
想要通過滴滴、優步這類app跑出租,必須要有相關的從業資格證,
但是頒布這個規定的時候,全國已經有100萬以上的人通過各種app在開出租車了。
如果單憑公務人員去監管,是不可能的。
這個時候,像滴滴和優步這樣的平台,就適合幫政府來承擔相關工作的責任。
因為他們有比政府更詳細的局部情況,有更有效的管理手段。
所以說,平台協助政府管理,可以大大減少政府的監管成本。
再比如,現在網店越來越多,有關部門覺得現在開網店也要進行工商登記,
這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抵製網店的假貨橫行,
所以現在工商登記的流程越來越簡單,為的就是方便網店店主登記。
但是,薛兆豐認為,網店是否登記,並不取決於登記方不方便,
而是首先要考慮它到底合不合理。
打個比方說,這就像我們不能因為婚姻登記方便了,就要求人們先登記才能談戀愛。
所以從現實的角度看,要求所有開網店的人都工商登記是不合理的。
創業是一個慢慢發展的過程,不可能一開始就標準化。
一開始就太過標準,反而會把很多創新扼殺在搖籃裡。
況且,即便是所有網店都進行了工商登記,假貨也不可能消失。
網上賣假貨的根源在於找不到賣假貨的人,
只要是這個源頭沒法把關,監管的再嚴也沒什麼效果。
所以說,與其監管每一個個體,不如直接監管平台,平台再監管個體,
這樣分層的管理,成本低,效果也比較好。
第三個規律是,用漢德公式來界定誰負主要責任。
剛才我們說到,監管應該分層,但如果平台承擔所有責任,平台就會不堪重負。
那平台到底應該承擔多大的責任呢?我們可以參照漢德公式的原則,什麼是漢德公式呢?
這是一種界定責任大小的辦法,就是說,
誰比較容易避免事故,誰的責任就大,誰不容易避免事故,誰的責任就小,
這麼說有點抽象,舉個例子您就明白了。
比如說,酒駕司機和路上的行人,都可以通過小心翼翼來避免交通事故。
但讓喝了酒的司機自覺不開車的成本,
要比讓行人識別這輛車的司機是不是酒駕了的成本低吧,
所以酒駕司機就應該承擔更大的責任。這就是漢德公式,漢德公式一樣可以用在平台上。
比如說,顧客花了20塊錢在淘寶上買了塊勞力士金表,那責任應該在顧客而不在平台,
因為這塊表顯然是假的嘛,顧客其實很容易自己就做出辨別的,
所以在這種情況下,顧客就不能要求平台賠他一塊真的勞力士金表。
所以說,利用漢德公式這個工具,就可以清晰的辨別主要責任在誰。
以上就是薛兆豐認定的對於網絡平台治理的三個規律,想要管理平台,
第一是多中心化管理;第二是監管要分層;第三是用漢德公式來界定誰負主要責任。
本文源自:《財經》雜誌(薛兆豐:網絡平台治理的“三律”)
稿:安迪
轉載:得到
---------
主旨:
第一個規律,平台治理應該是多中心的
動態的、多中心的、而且是多方共同參與的平台規則體系, 才是值得追求的目標。
因為不同品類的交易,會涉及到不同的交易規則、不同的信息細節,自上而下很難解決。
第二個規律是,有效監管應該分層
與其監管每一個個體,不如直接監管平台,
平台再監管個體,這樣分層的管理,成本低,效果也比較好。
創業是一個慢慢發展的過程,不可能一開始就標準化。
一開始就太過標準,反而會把很多創新扼殺在搖籃裡。
況且,即便所有網店都進行了工商登記,假貨也不可能消失。
只要是這個源頭沒法把關,監管的再嚴也沒什麼效果。
第三個規律是,用漢德公式來界定誰負主要責任
漢德公式是一種界定責任大小的辦法,誰比較容易避免事故,誰的責任就大,
誰不容易避免事故,誰的責任就小。
比如說,酒駕司機和路上的行人,都可以通過小心翼翼來避免交通事故。
但讓喝了酒的司機自覺不開車的成本,
要比讓行人識別這輛車的司機是不是酒駕了的成本低吧,
所以酒駕司機就應該承擔更大的責任。這就是漢德公式。
---------
主旨:
第一個規律,平台治理應該是多中心的
動態的、多中心的、而且是多方共同參與的平台規則體系, 才是值得追求的目標。
因為不同品類的交易,會涉及到不同的交易規則、不同的信息細節,自上而下很難解決。
第二個規律是,有效監管應該分層
與其監管每一個個體,不如直接監管平台,
平台再監管個體,這樣分層的管理,成本低,效果也比較好。
創業是一個慢慢發展的過程,不可能一開始就標準化。
一開始就太過標準,反而會把很多創新扼殺在搖籃裡。
況且,即便所有網店都進行了工商登記,假貨也不可能消失。
只要是這個源頭沒法把關,監管的再嚴也沒什麼效果。
第三個規律是,用漢德公式來界定誰負主要責任
漢德公式是一種界定責任大小的辦法,誰比較容易避免事故,誰的責任就大,
誰不容易避免事故,誰的責任就小。
比如說,酒駕司機和路上的行人,都可以通過小心翼翼來避免交通事故。
但讓喝了酒的司機自覺不開車的成本,
要比讓行人識別這輛車的司機是不是酒駕了的成本低吧,
所以酒駕司機就應該承擔更大的責任。這就是漢德公式。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