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0日 星期三

❤得到-商業-商業競爭的本質:注意力爭奪

出處:商業競爭的本質:注意力爭奪


這條音頻給你說一說商業是如何通過爭奪注意力來延續的。

最近有本新書叫《注意力商人》,英文版的,目前還沒有中文版,
作者是哥倫比亞大學的法學院教授吳修銘。
書中說,爭奪注意力是一切商業活動最底層的邏輯,只有理解了商家是怎麼爭奪注意力的,
你才能抓住現代商業競爭的本質。
“得到”的訂閱專欄《精英日課》和“每天聽本書”欄目都解讀了這本書,下面給你說一說。

這本書主要講了三件事:
第一,媚俗是爭奪注意力的起點,媒體打一出生就很媚俗;
第二,為了掌控注意力,媒體、廣告主和觀眾陷入三方博弈;
第三,互聯網興起之後,注意力爭奪戰升級,我們進入了最壞的時代。

先說第一件事。
作者認為,注意力爭奪的起點是媚俗,而媒體打一出生就帶著這種媚俗。
書中介紹了一個人叫本傑明·戴,當時的報紙都賣6美分,
他創辦的《紐約太陽報》卻只賣1美分,因為他根本就沒打算賺讀者的錢,
他要靠低價把發行量做上去,然後靠廣告賺錢。
要知道,當時還沒有廣告的概念,報紙上的廣告和新聞是沒有明顯區分的,
但是他先用免費培養市場,主動在報紙上免費發商家的廣告,等這些商家嚐到甜頭了,
再去找他們要錢。結果非常成功,1年之內就成了紐約市最大的報紙。

先吸引注意力,再把注意力轉賣給商家,
有點像我們現在所熟悉的互聯網思維中的流量思維。
從這個角度看,本傑明·戴可以說是互聯網思維的祖師爺了。
書裡說,人的注意力有兩個特點:
一,你任何時候都在花費注意力,不用在這裡就用在那裡,這對商家來說是巨大的機會;
但還有第二點,就是人的大腦還非常善於忽略信息,越常見越容易忽略。
也就是說如果你僅僅拿信息轟炸讀者,那是無效的。

那麼,為了吸引大眾的注意力,媒體、廣告主和觀眾的博弈就開始了。
先是廣告商完全主導電視和觀眾。
當時人們把看電視當做宗教儀式一般的存在,觀眾的注意力就像綿羊一樣被廣告商宰割。
比如有一個完全被駱駝牌香煙主導的新聞“駱駝新聞”,
就規定不能出現其他品牌香煙,更不能出現禁煙的標誌。
再往後發展,媒體漸漸掌握了主動權。
比如美國全國廣播公司NBC和美國哥倫比亞廣播公司CBS之間的博弈:
CBS推出獨立的好新聞,獲得很高的收視率,NBC就推出電視劇,每集收視率達到70%。
緊接著CBS又接招推出脫口秀,獲得收視率巔峰82.6%,這兩個紀錄至今都是無人能破。
電視節目越來越厲害,電視台的議價權就越來越大。

但是後來,觀眾覺醒了,先是受不了大量廣告的觀眾開始反擊,遙控器就應運而生,
後來又有觀眾發現了知識問答真人秀比賽作假,選手的答案是提前背下來的,
就更加憤怒了。所以,廣告不得不越來越精彩,
各種專業電視台也開始百花齊放,比如MTV、迪士尼和福克斯新聞台等等。

最後,就是互聯網時代了。
作者說,互聯網興起之後,注意力爭奪戰升級,我們進入了最壞的時代。

我們發現,學傳統媒體、中心化的新聞不賺錢;
發揚互聯網特點、去中心化的博客不賺錢,聊天室吸引人可是不賺錢,
低俗內容更吸引人可還是不賺錢。原先的時候,注意力商人從來不在乎掙錢的姿勢,
可是在互聯網上,他們就算跪下,都掙不到錢。

但是我們看到,依然有掙錢的公司。
比如Google的首頁只有一個搜索框,沒有任何廣告。在很多時候搜索結果裡也沒廣告。
只有當某個廣告正好和你的搜索關鍵詞相匹配,Google才會顯示它。
只有當你點擊了這條廣告,Google才會向商家收錢。
這種做廣告的方法不但作風正派,而且效率奇高。
在Google之後,Facebook也掙到了錢,Facebook允許各個品牌付費進駐,
每個品牌有自己的Facebook主頁。網民會給喜歡的品牌點贊,
這樣一來,品牌馬上就能識別出他們的忠誠用戶,然後愉快地對這些用戶投放廣告。

於是,縱觀全書注意力商人的歷史,有一個規律非常明顯:技術進步推動文化變革。
每次出現新的技術,注意力商人就要探索新的開採注意力的手段。
對報紙和電視,注意力商人都是很快就找到了盈利的方法;
而對互聯網,注意力商人探索了很多年。
這大概是因為所謂“互聯網”其實是個多種不同技術的綜合體,
得等到各項技術都成熟了,才能讓男女老少都把注意力花在網上。

以上就是各個時代下商人的注意力爭奪,希望對你認識商業的本質能有所幫助。

本文源自:“每天聽本書”《注意力商人》
音頻稿:陳軼男
講述: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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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1. 媚俗是爭奪注意力的起點,媒體打一出生就很媚俗
 注意力爭奪的起點是媚俗,而媒體打一出生就帶著這種媚俗。
 書中介紹了一個人叫本傑明·戴,當時的報紙都賣6美分,
 他創辦的《紐約太陽報》卻只賣1美分,因為他根本就沒打算賺讀者的錢,
 他要靠低價把發行量做上去,然後靠廣告賺錢。
 要知道,當時還沒有廣告的概念,報紙上的廣告和新聞是沒有明顯區分的,
 但是他先用免費培養市場,主動在報紙上免費發商家的廣告,等這些商家嚐到甜頭了,
 再去找他們要錢。結果非常成功,1年之內就成了紐約市最大的報紙。
2. 為了掌控注意力,媒體、廣告主和觀眾陷入三方博弈
 人的注意力有兩個特點:
 一,你任何時候都在花費注意力,不用在這裡就用在那裡,這對商家來說是巨大機會;
 但還有第二點,就是人的大腦還非常善於忽略信息,越常見越容易忽略。
 也就是說如果你僅僅拿信息轟炸讀者,那是無效的。
 那麼,為了吸引大眾的注意力,媒體、廣告主和觀眾的博弈就開始了。
 先是廣告商完全主導電視和觀眾。再往後發展,媒體漸漸掌握了主動權。
 但是後來,觀眾覺醒了,先是受不了大量廣告的觀眾開始反擊,遙控器就應運而生,
 所以,廣告不得不越來越精彩,
 各種專業電視台也開始百花齊放,比如MTV、迪士尼和福克斯新聞台等等。
3. 互聯網興起之後,注意力爭奪戰升級,我們進入了最壞的時代
 縱觀全書注意力商人的歷史,有一個規律非常明顯:技術進步推動文化變革。
 每次出現新的技術,注意力商人就要探索新的開採注意力的手段。
 對報紙和電視,注意力商人都是很快就找到了盈利的方法;
 而對互聯網,注意力商人探索了很多年。
 這大概是因為所謂“互聯網”其實是個多種不同技術的綜合體,
 得等到各項技術都成熟了,才能讓男女老少都把注意力花在網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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