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25日 星期四

❤得到-企管-管理不是訂規矩,是破規矩

出處:管理不是訂規矩,是破規矩

這條音頻給你說說管理學的真正目的。

說到管理學,我們都認為管理學是指導人們形成規則和規矩。
但是最近,《羅輯思維》第五季的一篇文章中給出了一個管理學的新定義,
那就是“管理學的目的是讓你有能力‘破局而出’,也就是打破規矩”。
這個觀點是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授寧向東提出來的,這是什麼意思呢?
羅振宇在專欄中給我們做了進一步的解釋,下面給你說說。

我們先從超市大減價說起。超市為什麼要經常搞大減價活動呢?
為了讓利給消費者嗎?當然不是。那是靠降價、免費來吸引流量嗎?也不像。
因為超市一般來說都是做周邊居民的生意,大減價吸引的也是周邊的居民,
減價再多次也沒什麼根本性的戰略價值。那超市為什麼還要搞大減價呢?
羅振宇說,《臥底經濟學》這本書裡有一個解釋——是為了讓消費者犯迷糊。
商家和消費者之間的博弈,並不僅僅是價格、質量和服務的博弈,
其實還有信息博弈,就是比比誰清楚,誰迷糊。

信息博弈一出來,這就出現了兩種結果。
第一種結果是商家贏得了信息的控制權,消費者對這單交易的信息不大了解。
比如飛機票的價格,你下次坐飛機時可以打聽一下四周乘客的票價,
差別之大很可能超乎你的想像。不過,絕大多數人都不好意思這樣對陌生人問來問去,
而商家要的就是這種效果,只要消費者互相之間能信息隔絕,
商家就會對我們啟動一種策略,叫價格歧視,
用不同的價格,賣給不同的人,以達到利益的最大化。
還有一種結果,就是消費者通過信息技術掌握了信息的主動權,商人都不能實施價格歧視了,公司之間要競爭,價格就變得越來越低,
生意也越來越不好做。互聯網就讓消費者更多地掌握了信息博弈的主動權。


那這時候,商家想要反制消費者,怎麼辦呢?把消費者搞糊塗。
就像超市,總想多賺錢,可如果商品價格總是很高,
消費者會覺得你這家就是貴,結果就不去了;如果商品價格總是很低呢,你也沒錢賺。
怎麼辦?經常搞大減價。故意讓商品價格不穩定,讓消費者犯迷糊,
搞不清楚你的價格是普遍比較貴,還是普遍比較便宜,不能形成清晰的印象。
這樣一來,商家就又有了信息博弈的主動權。
而超市的大減價也不是簡單地全面降價,而是有升有降。你趕著大減價去買便宜貨,
雖然省了錢,但順便買回來的其他東西,沒準是漲了錢的,只不過你沒注意到而已。
更進一步的招數是,超市平時定的價,其實是高價,所謂大減價,
其實只是恢復了正常利潤而已。這種招數,單獨拿出來用,很容易被識破,
但混在幾百種價格變來變去的商品中,顧客就防不勝防了。

羅振宇說,無論是我們的日常生活,還是商業競爭,甚至是戰爭,所有的博弈,
本質上都是信息博弈。而在互聯網時代,信息博弈最重要的手段,
不是控制信息,因為控制不住了,而是把信息搞亂。


羅振宇在這舉了個例子。為什麼自古以來,戰爭中一直講究軍隊速度的重要性,
也就是所謂的“唯快不破”?像二戰剛開始的時候,德國人的閃電戰為什麼那麼有效?
就是因為他打破了法國人的一系列信息預設。在德軍迅速行動的過程中,
法國人接收到了太多、太新、太混亂、變動太快的信息,
根本來不及反應,所以法國人被迅速擊敗。

這就說回了開頭講的管理學。寧向東說:
管理學的目的,不是管理一家公司,管理學的目的是讓你有能力“破局而出”。什麼意思?
就是任何人,任何團隊,任何組織,都有一個自然傾向,
就是形成一個既定之局——各個因素都是確定的,
信息是明確的,高度規範化、結構化的局面。在這個局裡面,大家都很舒服,很有安全感。
它只有一個缺陷——沒有創造力,沒有解決問題的新辦法,
所以很多新事都幹不成,這叫既定之局。所謂做管理,就是和這個自然傾向鬥爭,
通過協調關係,加減元素,重塑結構等等一系列手段,讓原來的局面發生變化,
找到問題的新的解決方法,這才是更抽象意義的管理。
管理不是我們平常理解的那樣,是為了形成規則和規矩,
恰恰相反,管理的目的是打破過去的規則和規矩。

以上觀點,供你參考。

本文源自:《羅輯思維》第五季(破局)
稿:陳軼男
來源:得到

---------------------
主旨:
超市為什麼要經常搞大減價活動呢?
《臥底經濟學》這本書裡有一個解釋——是為了讓消費者犯迷糊。

商家和消費者之間的博弈,並不僅僅是價格、質量和服務的博弈,
其實還有信息博弈,就是比比誰清楚,誰迷糊。
信息博弈一出來,這就出現了兩種結果。
1. 商家贏得了信息的控制權
 消費者對這單交易的信息不大了解。比如飛機票的價格,
 你下次坐飛機時可以打聽一下四周乘客的票價,差別之大很可能超乎你的想像。
 不過,絕大多數人都不好意思這樣對陌生人問來問去,
 而商家要的就是這種效果,只要消費者互相之間能信息隔絕,
 商家就會對我們啟動一種策略,叫價格歧視,
 用不同的價格,賣給不同的人,以達到利益的最大化。
2. 消費者通過信息技術掌握了信息的主動權
 商人都不能實施價格歧視了,公司之間要競爭,價格就變得越來越低,
 生意也越來越不好做。互聯網就讓消費者更多地掌握了信息博弈的主動權。

那這時候,商家想要反制消費者,怎麼辦呢?把消費者搞糊塗。
就像超市,總想多賺錢,可如果商品價格總是很高,
消費者會覺得你這家就是貴,結果就不去了;如果商品價格總是很低呢,你也沒錢賺。
怎麼辦?經常搞大減價。故意讓商品價格不穩定,讓消費者犯迷糊,
搞不清楚你的價格是普遍比較貴,還是普遍比較便宜,不能形成清晰的印象。
這樣一來,商家就又有了信息博弈的主動權。

同理,管理學的目的,不是管理一家公司,管理學的目的是讓你有能力“破局而出”。
什麼意思?就是任何人,任何團隊,任何組織,都有一個自然傾向,
就是形成一個既定之局——各個因素都是確定的,信息是明確的,
高度規範化、結構化的局面。在這個局裡面,大家都很舒服,很有安全感。
它只有一個缺陷——沒有創造力,沒有解決問題的新辦法,
所以很多新事都幹不成,這叫既定之局。所謂做管理,就是和這個自然傾向鬥爭,
通過協調關係,加減元素,重塑結構等等一系列手段,讓原來的局面發生變化,
找到問題的新的解決方法,這才是更抽象意義的管理。

管理不是我們平常理解的那樣,是為了形成規則和規矩,
恰恰相反,管理的目的是打破過去的規則和規矩。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