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出處:張天一:別做自己感興趣的事
前日,一個大學生向我抒發心中苦悶,說想追求自己的生活。
其興趣不在專業學習,而在攝影旅遊,並且想把這興趣當做事業來做,想創業。
我勸他不要如此,除非他想毀了自己的興趣。這位朋友表示不解。
我便給他打了一個比方:
“性愛人人喜歡,但當性工作者就未必人人喜歡了。”
任何一個興趣若輕易當做事業來做,便必然沒有樂趣可言。
吃盡美食是一件愉快的事情,
可是每當看到美食節目的主持人,要不停地吃那麼多東西還需露出愉悅的神情,
我就知道吃東西這事若當做事業也未必幸福;
品盡美酒亦是常人所盼之美事,但看茅台的品酒師,非甘泉不飲,辛辣葷腥俱不能食,
為的只是保留一條舌頭的靈敏,其間辛苦,常人哪知;
再比如,我無比熱愛牛肉粉,曾以為開一家牛肉粉館就是這個世界上最幸福的事。
結果發現,開了牛肉粉館後,無窮的煩惱便紛至沓來。
那麼問題來了,為啥把興趣當事業會變成噩夢咧?
我的答案是,很多時候,你以為的“興趣”其實不是你真正的興趣。
人人都會說做自己喜歡的事情、要追求夢想。
但問題是,在說這句話的時候,許多人根本不知道自己咋想。
而只有建立在自我認知基礎上的“興趣”,才是真正的、夢想級別的“興趣”。
這就好像,初戀愛得死去活來的多,但真正結婚的少。
等到三戀、四戀了以後,才能搞清楚自己需要什麼樣的人共度一生。
所以,在選擇做自己“喜歡”的事情前,
有一個重要步驟就是獲得充分的自我認知,搞清楚什麼是自己真正的“喜歡”。
很多人,特別是剛出學校的學生,
或者沒掰扯清楚這兩個步驟,或者無視第一步,想直接進入第二步,
接著就陷入了無窮無盡的選擇困難症。這背後的癥結就在於:
他以為自己應該做感“興趣”的事,其實他應該做的是“有益認知”的事。
選擇自己感興趣的事當事業做,要謹慎。
但選一件幫助你提升自我認知的事情,就沒有太多必要把時間浪費在選擇上,
只要踏實去做,不管做什麼都是對的。
這就像自行車和汽車都能幫助我們到達終點一樣,啥車都一樣——
都能跑,重要的是到達終點。甚至根據具體情況的不同,還說不上來哪個交通工具一定快。
例如,我曾經一度為我選擇了一個小、弱、慢、笨的不如互聯網行業的傳統行業而苦悶。
但有一天,我閒來無事翻看世界一些大公司的財報。發現了一些有意思的數據:
星巴克,傳統行業吧。可它在美國運營的利潤是 22.3%。
而互聯網行業的英特爾的利潤是 20.58%—瞧,傳統行業和互聯網行業的利潤率趨同。
再往下看,我還發現不管任何行業,到了一定的階段,
其中優秀者的市值、營收、利潤率都會趨同。
這真是妙得很,如果我們把事情當做認知工具,
但做好事,莫問前程,最後發現大家的終點都一樣。
所以,我覺得對我自己這個年紀而言,重要的是做能夠不斷加強自我認知的事情。
賣牛肉粉能增加我的自我認知,那就好好賣粉,不要把時間浪費在糾結上。
那麼,怎麼判斷一件事有沒有在加強你的自我認知呢?
一條簡單邏輯是,你看看你做的事有沒有加強他人對你的認知。
這個世界上但凡能夠形成他人認知的事物,
不管我們自己主觀上覺得好還是不好,有價值還是沒價值,但客觀上一定有價值。
例如蜀後主劉禪,都說他昏庸。但細看其過程,23 歲即位,固守一隅,
在朝有權臣諸葛亮,在外有強敵環伺,
又身居客地,卻是三國所有君主中在位時間最長的,長達41 年,
而且國家滅亡了以後還能善終。
在此種情況下,劉禪還能形成“昏庸”的強認知,背後就必有他的過人之處。
關於自我認知建立的另外一個真相是:它需要時間。
這尤其是困擾我這個年齡創業者的一個大問題。
我 24 歲走出學校後開始創業,目前創業兩年。
此前,我最長的人生階段是讀小學,6 年。
其次是讀大學,4 年。
基本就是每五年就可以翻一個人生篇章。
做某一件事,付出一兩年辛苦,卻見不到產出,便很懷疑所做事情的方向。
這兩天讀威廉·夏勒的《希特勒傳》,讀至希特勒早年流浪維也納時,有如下一段:
“這個小城鎮來的年輕人(此時希特勒23 歲),雖然流落街頭,
卻並沒有像一般的流浪漢一樣酗酒和廝混,
在此期間,他一直窩在昏暗的小隔間裡讀書,
為他以後的理論積累下了基礎。”
希特勒功過如何,姑且不論,但落魄之時,有此等作為,卻讓人佩服。
設想一 24 歲的北漂青年,大學剛畢業,住 400 元一月地下室,
房間暗無天日,充斥著霉味和腳臭。
此時所思不是去找一份一兩千的工作(如服務員)糊口,
而是在髒污破敗之中靜下心來讀書積累,這樣的事情,實非一般人所能為。
一個神經兮兮的偏執狂加變態無法統治大半個歐洲,即使加上運氣也無法解釋。
此人的功業,只能在這陋室讀書中找到解釋與源頭。
而這段積累,直到 20 年後的 1933 年,希特勒當上德國總理,才算是多少放了點光彩。
曹文軒最近得了安徒生獎。隨手一查,發現其 24 歲開始寫小說,
一直到 20 年後的 1999 年,其代表作品《草房子》終於幫助其登上人生巔峰。
曾經褚橙火的時候,我覺得這個品牌營銷很好啊。
後來認真看了褚橙的案子,發現褚老在 2002 年開始種橙子,
經過了 10 年,一直到 12 年才成為風靡北京市場一時的產品。
這些都是花時間來積累認知的例子。
認知建立的時間不宜太長,
如果等到七老八十終於明白自己該干啥,大概也只好“朝聞道,夕可死”了。
也不宜太短太著急,否則很容易陷入
“做了以為自己喜歡的事情,但很快就發現自己不喜歡,
又換了一個以為自己喜歡的事情,很快又發現自己不喜歡”的死循環中。
如何把握這種節奏呢?
通過不斷地複盤和反省是一個挺好的思路。
我遇到事情,也總是喜歡總結成文字,寫下來給別人看。
最近,我就把伏牛堂過去兩年關於商業邏輯、品牌、社群的經驗,
寫成了一本《伏牛傳》並出版發行。
書裡面的思路現在看來也比較幼稚了。
但如果你能通過閱讀它,建立起對伏牛堂的認知,
便可以算得上是我檢驗自己創業有無收穫的一個標準了吧。
前日,一個大學生向我抒發心中苦悶,說想追求自己的生活。
其興趣不在專業學習,而在攝影旅遊,並且想把這興趣當做事業來做,想創業。
我勸他不要如此,除非他想毀了自己的興趣。這位朋友表示不解。
我便給他打了一個比方:
“性愛人人喜歡,但當性工作者就未必人人喜歡了。”
任何一個興趣若輕易當做事業來做,便必然沒有樂趣可言。
吃盡美食是一件愉快的事情,
可是每當看到美食節目的主持人,要不停地吃那麼多東西還需露出愉悅的神情,
我就知道吃東西這事若當做事業也未必幸福;
品盡美酒亦是常人所盼之美事,但看茅台的品酒師,非甘泉不飲,辛辣葷腥俱不能食,
為的只是保留一條舌頭的靈敏,其間辛苦,常人哪知;
再比如,我無比熱愛牛肉粉,曾以為開一家牛肉粉館就是這個世界上最幸福的事。
結果發現,開了牛肉粉館後,無窮的煩惱便紛至沓來。
那麼問題來了,為啥把興趣當事業會變成噩夢咧?
我的答案是,很多時候,你以為的“興趣”其實不是你真正的興趣。
人人都會說做自己喜歡的事情、要追求夢想。
但問題是,在說這句話的時候,許多人根本不知道自己咋想。
而只有建立在自我認知基礎上的“興趣”,才是真正的、夢想級別的“興趣”。
這就好像,初戀愛得死去活來的多,但真正結婚的少。
等到三戀、四戀了以後,才能搞清楚自己需要什麼樣的人共度一生。
所以,在選擇做自己“喜歡”的事情前,
有一個重要步驟就是獲得充分的自我認知,搞清楚什麼是自己真正的“喜歡”。
很多人,特別是剛出學校的學生,
或者沒掰扯清楚這兩個步驟,或者無視第一步,想直接進入第二步,
接著就陷入了無窮無盡的選擇困難症。這背後的癥結就在於:
他以為自己應該做感“興趣”的事,其實他應該做的是“有益認知”的事。
選擇自己感興趣的事當事業做,要謹慎。
但選一件幫助你提升自我認知的事情,就沒有太多必要把時間浪費在選擇上,
只要踏實去做,不管做什麼都是對的。
這就像自行車和汽車都能幫助我們到達終點一樣,啥車都一樣——
都能跑,重要的是到達終點。甚至根據具體情況的不同,還說不上來哪個交通工具一定快。
例如,我曾經一度為我選擇了一個小、弱、慢、笨的不如互聯網行業的傳統行業而苦悶。
但有一天,我閒來無事翻看世界一些大公司的財報。發現了一些有意思的數據:
星巴克,傳統行業吧。可它在美國運營的利潤是 22.3%。
而互聯網行業的英特爾的利潤是 20.58%—瞧,傳統行業和互聯網行業的利潤率趨同。
再往下看,我還發現不管任何行業,到了一定的階段,
其中優秀者的市值、營收、利潤率都會趨同。
這真是妙得很,如果我們把事情當做認知工具,
但做好事,莫問前程,最後發現大家的終點都一樣。
所以,我覺得對我自己這個年紀而言,重要的是做能夠不斷加強自我認知的事情。
賣牛肉粉能增加我的自我認知,那就好好賣粉,不要把時間浪費在糾結上。
那麼,怎麼判斷一件事有沒有在加強你的自我認知呢?
一條簡單邏輯是,你看看你做的事有沒有加強他人對你的認知。
這個世界上但凡能夠形成他人認知的事物,
不管我們自己主觀上覺得好還是不好,有價值還是沒價值,但客觀上一定有價值。
例如蜀後主劉禪,都說他昏庸。但細看其過程,23 歲即位,固守一隅,
在朝有權臣諸葛亮,在外有強敵環伺,
又身居客地,卻是三國所有君主中在位時間最長的,長達41 年,
而且國家滅亡了以後還能善終。
在此種情況下,劉禪還能形成“昏庸”的強認知,背後就必有他的過人之處。
關於自我認知建立的另外一個真相是:它需要時間。
這尤其是困擾我這個年齡創業者的一個大問題。
我 24 歲走出學校後開始創業,目前創業兩年。
此前,我最長的人生階段是讀小學,6 年。
其次是讀大學,4 年。
基本就是每五年就可以翻一個人生篇章。
做某一件事,付出一兩年辛苦,卻見不到產出,便很懷疑所做事情的方向。
這兩天讀威廉·夏勒的《希特勒傳》,讀至希特勒早年流浪維也納時,有如下一段:
“這個小城鎮來的年輕人(此時希特勒23 歲),雖然流落街頭,
卻並沒有像一般的流浪漢一樣酗酒和廝混,
在此期間,他一直窩在昏暗的小隔間裡讀書,
為他以後的理論積累下了基礎。”
希特勒功過如何,姑且不論,但落魄之時,有此等作為,卻讓人佩服。
設想一 24 歲的北漂青年,大學剛畢業,住 400 元一月地下室,
房間暗無天日,充斥著霉味和腳臭。
此時所思不是去找一份一兩千的工作(如服務員)糊口,
而是在髒污破敗之中靜下心來讀書積累,這樣的事情,實非一般人所能為。
一個神經兮兮的偏執狂加變態無法統治大半個歐洲,即使加上運氣也無法解釋。
此人的功業,只能在這陋室讀書中找到解釋與源頭。
而這段積累,直到 20 年後的 1933 年,希特勒當上德國總理,才算是多少放了點光彩。
曹文軒最近得了安徒生獎。隨手一查,發現其 24 歲開始寫小說,
一直到 20 年後的 1999 年,其代表作品《草房子》終於幫助其登上人生巔峰。
曾經褚橙火的時候,我覺得這個品牌營銷很好啊。
後來認真看了褚橙的案子,發現褚老在 2002 年開始種橙子,
經過了 10 年,一直到 12 年才成為風靡北京市場一時的產品。
這些都是花時間來積累認知的例子。
認知建立的時間不宜太長,
如果等到七老八十終於明白自己該干啥,大概也只好“朝聞道,夕可死”了。
也不宜太短太著急,否則很容易陷入
“做了以為自己喜歡的事情,但很快就發現自己不喜歡,
又換了一個以為自己喜歡的事情,很快又發現自己不喜歡”的死循環中。
如何把握這種節奏呢?
通過不斷地複盤和反省是一個挺好的思路。
我遇到事情,也總是喜歡總結成文字,寫下來給別人看。
最近,我就把伏牛堂過去兩年關於商業邏輯、品牌、社群的經驗,
寫成了一本《伏牛傳》並出版發行。
書裡面的思路現在看來也比較幼稚了。
但如果你能通過閱讀它,建立起對伏牛堂的認知,
便可以算得上是我檢驗自己創業有無收穫的一個標準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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